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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学籍恢复成和年龄对应的年级  
信件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您们好!

  我家位于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茶岭街道,我小孩于2013年11月30日出生,2019年8月就读于衡阳市童星小学1年级并且学校给与办理了学籍,当时年龄未满六周岁,由于我们夫妻都在广东省工作,决定将留守在家的小孩接到广东上学,现在在衡阳是二年级的学籍,但小孩年龄不符合学籍管理要求的二年级学籍,现广东这边学校已经向衡阳学校发出申请,由衡阳二年级转入东莞一年级,但雁峰区教育局学籍老师不同意转出,说只能二年级转出到二年级,现在小孩已经在广东就读一年级,那边二年级学籍又无法降级,现在遇到这种情况实在没办法,只能向政府领导寻求解决办法,请求教育局将我小孩学籍恢复成和年龄对应的年级,求帮助,谢谢。



 
办件编号   202104145619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04月14日  
答复单位   雁峰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1年04月15日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湖南省《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文件要求,《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 学籍变动规定:“第九条 转学规定,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第十二条 留级、跳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高中三年级学生不得留级。留级、跳级不能跨学段,且限于本校范围”。



 
答复单位   雁峰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1年04月15日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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