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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衡阳市基本医疗特殊门诊报销政策  
信件内容  

衡阳市2020年出台的新的有关特殊门诊报销政策《关于印发<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不符合上级有关精神,存在让群众跑断腿、增加群众经济负担、宣传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等诸多问题,盼上级政府及时修改并加强督导。

新的报销政策限制特别多,定点报销,一月一报销,每月限额报销,住院当月不能报销特需门诊费等等,群众不得不每月跑腿进医院,每月支付车费和挂号费,在流动时代,新政策不够人性化。建议像以前一样,每年年中6-7月和年终11-12月各报销一次,全年控制总报销额度。这样既没有超额度,又为群众省下了每月的挂号费和跑腿费,更重要的是不累人,不累心。 近年来,医保政策变化频繁,主要是靠看病医生宣传,时效性和宣传面均难以达到预期。新政策实施以来,到目前还有很多符合条件的群众因为不知道新政策而错失了申请期及数几个月的报销额度。建议县级开通社保政策和医保政策宣传公众号,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和事宜实时发布,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采用发送短信等方式将信息发送到之前符合特需门诊报销政策的群众手机里,如申请时间及所需资料提醒信息、审核结果及额度信息、集中报销时间及所需资料信息等,谢谢。

 
办件编号   202108265942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08月26日  
答复单位   雁峰区医保局 答复时间   2021年08月31日  
答复内容  

     许雯同志,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局现就您反映的关于衡阳市2020年出台的特殊门诊报销政策不符合上级有关精神,存在诸多问题的投诉回复如下:

1、 根据省局文件(湘人社发【2017】93号)精神,特殊门诊支付额度一直是按年度核定,按月管理。

2、 省局文件在省门户网公布,雁峰区医保局已将政策调整及时公布至雁峰区人民政府党政门户网。

3、  每次特殊门诊的申报更新和时间安排等信息,我局已将须知发至医院和药店,以方便参保人员知情。


 
答复单位   雁峰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1年08月31日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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