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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
现将《湖南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2月21日    
湖南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
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和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省残联决定在全省范围进一步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调查、登记和统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登记对象
截止201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不满15周岁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少年直接确认登记。
(二)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少年,首先应动员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08〕10号)办理残疾人证,之后予以登记。
(三)暂不具备残疾评定条件的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不愿办理残疾人证的,特别是中轻度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可在登记时注明相关情况,并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二、登记流程
(一)县级残联将本级残疾人办证系统中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分解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地域分布情况将入户调查任务分解至村(居)委会。
(二)村(居)委会按照乡镇(街道)提供的名册,由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没有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另行确定一位工作人员)负责,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核准。对本村(社区)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本方案第一条第二、三款的要求,也要进行登记。
(三)入户调查人员对截止到2014年2月28日前,已经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填报“已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附件1),加盖村(居)民委员会或学校公章;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填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附件2),加盖村(居)民委员会公章。入户调查人员对“已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签名确认后,汇总报送乡镇(街道)残联。
(四)乡镇(街道)残联对各村(社区)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县级残联。
(五)县残联对乡镇(街道)残联提供的登记表进行审核汇总,根据登记表情况分别填报“已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附件3)”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附件4)”,对本县(市、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将“已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分析报告(附件5)提交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将“两表两册”(附件1.2.3.4)的电子版本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分析报告纸质版报送到市州残联。
(六)市州残联汇总县级残联的“两表两册”(附件1.2.3.4)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分析报告,填报本级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分析报告(附件5),并将有关资料和本级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分析报告提交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将汇总后的“两表两册”(附件1.2.3.4)电子版本和本级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分析报告纸质版报送省残联。
(七)省残联对各市州数据进行汇总,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数据进行调查分析,撰写全省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分析报告。
(八)省残联以适当方式通报全省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任务。
3月上旬前,市州和县市区根据省方案要求,分别制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组织培训,明确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
(二)入户调查。
3月中下旬,县级残联和乡镇(街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统计不遗漏、不错报、不瞒报。
(三)数据审核汇总。
4月上旬,县级残联完成数据汇总和本级调查分析报告,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中的人员组织不少于10%的电话抽查或入户复核,并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附件4)”备注签名确认抽查情况,4月10日前将数据资料报市州残联;
4月中旬,市级残联完成数据汇总和本级调查分析报告,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中的人员组织不少于5%的电话抽查或入户复核,并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附件4)”备注签名确认抽查情况,4月20日前将数据报省残联;
4月下旬,省残联完成数据汇总和本级调查报告的撰写,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中的人员组织不少于3%的电话抽查,将相关情况上报省政府、中国残联,抄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是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的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残联应尽的职责,务必高度重视。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情况,认真部署,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必要的业务培训,明确流程和任务。
(二)保障工作经费。每完成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调查统计任务,省残联补助30元工作经费,县级残联也要安排配套经费,保障调查登记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确保数据准确。各级要认真、负责、细致地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的调查、登记和统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调查、统计、抽查的原始资料由县级残联存档。所有数据特别是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据要经得起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复查。县级残联理事长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省残联对抽查数据失真严重的地方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级残联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情况,协助有关方面组织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五)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残联下发的表格式样进行登记、统计、汇总,不得另行设计表格或变更内容设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残联教就部
联 系 人:文立平              
    话:(0731)84619530
电子邮箱:hnjjb@126.com
附件:
1.已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
2.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
3.已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
4.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
5.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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