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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调动、录用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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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一级事项 户籍迁移登记 二级事项 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迁入登记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衡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衡阳市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衡公发[2016]20号)
公开主体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