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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22年城区管网末梢水第一季度水质监测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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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污染源监督监测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公开主体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