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
详细信息
已公开内容链接 |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领域 | ||
一级事项 | 行政确认类事项 | 二级事项 | 预防接种单位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 2016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 | ||
公开主体 |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