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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雁峰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管理”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构建全区免疫屏障,有力保障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疾控中心8月19日通告内容,温馨提示如下。

一是自8月20日起,全市农贸市场、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办公场所、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以下简称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都将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卡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如未接种新冠疫苗居民,无论是出行,还是购物,都将因查验登记需要时间带来不便。

二是居民朋友到公共场所,应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自觉提供新冠疫苗接种的信息备查,已接种但没有智能手机的居民朋友请随身携带接种凭证,以便顺利进出公共场所、重点场所。

三是当前全国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对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实行限制措施,甚至有些地区已经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总之,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请尽快接种,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雁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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