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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雁峰交警:主动担当 精准施策 强力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向纵深发展

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衡阳市雁峰区交警大队在衡阳市公安局和衡阳市交警支队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充分发挥交警主力军作用,主动担当,精准施策,形成了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营造了路畅人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截至2020年4月26日,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事故起数、亡人数、伤人数、财产损失数)与往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5.29%、25%、31.25%、20.53%,辖区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强化源头治理 深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
  大队组织车管民警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监督检查,针对个别企业存在违法未清零、车辆未年检等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23份,严防报废车、系统已注销车辆上路行驶,最大限度消除源头风险,夯实安全基础;主动联合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强力推进重点车辆动态监控落实,辖区所有“两客”车辆全部安装了主动安全防范终端,并建成“两客”车辆安全智能监管平台,运用动态监控平台依法处罚“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行为17起,有效确保了重点车辆运输安全。
  积极开展事故风险突出路段及道路设计、施工缺陷排查治理,共排查国省道、城市道路和农村公路隐患路段45处,交通标志标线缺陷20处,及时形成台账上报党委政府,推动相关部门治理到位17处,大力推动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五明确、五落实”。
  强化路面管控 深入开展路面秩序净化行动
  大队紧盯辖区国省道、城市道路、农村公路三大主战场,持续开展各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查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截至4月26日止,大队共查处国省道、城市道路和农村公路六类违法行为2375起,其中无牌无证247起,逆向行驶189起,货车超载67起(含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百吨王”4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395起,不按规定让行18起,农村面包车超员36起,农村客运车辆超员2起,货车违法载人150起,拖拉机违法载人107起,酒驾129起,醉驾31起,毒驾4起,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275起,办理行政拘留案件9起,刑事立案33起,常态化实行国省道和城市道路“六个严查”,农村公路“六个严禁”断然措施,铁腕治乱,效果显著。
  强化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警示曝光行动
  大队大力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创新推动“七进”宣传,持续开展“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切实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等“七进”工作实效。
  截至2020年4月26日,大队共开展“七进”宣传25场,制作宣传横幅25条,宣传展板38块,宣传挂图2600张,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发送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短信4900条,依托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开展上路前交通劝导4832起,在辖区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行人、电动车交通违法现场学习教育点,学习教育7789人次,大大提升了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
  强化部门联动 深入开展协同共治行动
  为充分发挥区道安委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大队积极协调区政府各乡镇街道,实行网格化管理,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社区每户居民。加强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管控、末端责任倒查,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将“百吨王”超载货车违法信息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对违法货车、货车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严格落实“一超四罚”,督促公路货运源头企业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积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治理,强力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向纵深发展。(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钟国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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