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局
>
政策文件
>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15年第21号令
发布时间:
2015-05-21 00:00:00
来源:雁峰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1 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5年2月17日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