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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6年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城南电大、区属义务教育学校正职校长、书记,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二、考核方式
2016年校长、书记绩效考核采取年度工作评估考核与现场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年度工作考核占70%,现场测评占30%。
凡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度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的通知》(雁教字[2016]6号)文件精神,教育文化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合格及以上单位,绩效考核中直接计70分。
现场测评。此项测评教职工按百分制评分,得分为计算得出的平均分,得分乘以30%计入绩效考核总分。(绩效工资系数校长为1.3倍、书记1.21倍学校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其他学校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教职工5人及以下单位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直接计算平均分。)
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