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教育局 > 政策文件
根据《雁峰区教文体局区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雁教字[2010]1号)文件精神,区教文体局决定7月9日至7月10日进行区属义务教育学校、城南电大校长、书记及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2015年上学期绩效考核工作。城南电大校长、书记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的绩效考核按区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
一、 考察对象
城南电大、区属义务教育学校正职校长、书记,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二、 考察方式
⒈ 听取正职校长(主任)、书记2015年上学期工作情况述职。
⒉上交书面述职报告,查看教案、听课笔记、行政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⒊个别谈话(谈话的对象由考察组随机抽样决定)。
⒋民主测评。
⑴本单位教职工测评(此项测评计分时,绩效工资系数校长为1.3倍、书记1.21倍学校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其他学校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教职工5人及以下单位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直接计算平均分。
⑵考核组评议;
⑶局班子全体成员评议(此项评议最后得分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得分)。
⒌查阅资料。
三、 考核分组安排表
时间
|
组别
|
考核组成员
|
考核单位
|
7.9
|
7.10
|
第一组
|
李培恒、全灵芝、祝雁荣、曹 敏
|
环小、中南、电大
六一、雁中
|
第二组
|
李爱民、罗为姣、李艳玲、谢红星
|
铜桥港、白沙、联盟山
欧水岭、青少年活动中心
飞雁
|
|
第三组
|
傅 凯、胡晖晖、廖高成、陈毅衡
|
湘江中心校及村小
天后、广场
|
|
第四组
|
刘召荣、高俭生、贺艳萍、黄益民
|
岳屏中心校及村小
雁城
|
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