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农林发〔2017〕13号
关于开展全区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涉林街道农办、林业站,区内林苗基地、木竹市场: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近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区林业安全生产形势平安稳定,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林业发展稳定大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各镇、涉林街道农办、林业站和区内林苗基地、木竹市场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对干部职工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过硬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要强化责任。各镇、涉林街道农办、林业站和区内林苗基地、木竹市场一定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务必做到“四个亲自”(亲自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安全生产任务;亲自参加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亲自研究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措施)。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扎扎实实地抓好工作落实,把安全生产的每一项措施制度都落到实处。
三、要自查自纠。各镇、涉林街道农办、林业站和区内林苗基地、木竹市场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大提升”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行动。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其治理和“打非治违”。按照“一单四制”(列出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实行隐患治理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和“隐患即事故”的要求,各镇、涉林街道农办、林业站对辖区内重点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逐一列出清单,不整改到位不销号。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不安全不建设,依法依规加大对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区内林苗基地、木竹市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考核奖励、投入保障、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机制,全面落实林苗基地、木竹市场业主责任。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要确保成效。要将此次行动与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措施,坚持不懈,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雁峰区农林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