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雁峰区城镇职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须知

发布时间: 2018-03-06 00:00:00
来源:雁峰区医保中心

  一、申请时间及地点

  每年的3、9月份的1-20日在衡阳市中心医院医保办申请。第一、第二精神病院负责专科病种申请。

  二、初次申请或变更病种需提供的资料

  1.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的检查化验单),每页加盖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公章。糖尿病还需提供血糖监测及尿蛋白化验单。

  2.身份证复印件、医保手册和医保卡复印件。

  三、续评需提供的资料

  1.没有特门专用病历的,定点在药店者需提供一个待遇期内每月购药电脑小票、处方(需详细注明药物名称、剂量及用法),每年至少一次医院就诊记录(需提供病历原件)且有必要的检查报告。糖尿病需有血糖及肝肾功能检测。自2016年4月发放特门专用病历后,以上记录记入病历内,复评时将病历上报。

  2.定点在医院者需提供门诊病历原件(特门专用病历),需有详细的就诊开药记录及必要的检查报告。糖尿病需有血糖及肝肾功能检测报告。

  3.冠脉支架术后一年改冠心病需提供支架手术记录。

  4.续评人员除病情需要外,各经办单位不得要求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如心电图、彩超、冠脉造影等。

  四、结果查询

  1.查询时间:申报资料的下一个月15日以后到经办窗口或定点机构查询审核结果。

  2.审核通过人员在经办窗口领取《衡阳市雁峰区医疗保险特殊病种专用病历》。

  3.审核不合格人员,不达标的不再申报,因资料不齐需补充者,请下次重新申报,当季度不再受理。

  五、相关政策解读

  1.已享受待遇人员住院后如何申请恢复待遇?

  特殊病种病人在待遇享受期内因病住院,停止享受特门待遇,出院三个月后自动恢复。出院当月不计。如8月份出院,9、10/11月份停止享受待遇,12月自行恢复。但如果12月份正值待遇到期,必须申请续评,则不能自行恢复。

  2.如何变更定点机构?

  申请办理特门时,可自主选择一所医院和一家特门定点药店购药。原则上一个待遇期内不得变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可在待遇满一年的当月向雁峰区医保中心申请变更。

雁峰区医保中心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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