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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和移民局 接待制度

 

水利和移民局接待制度

一、责任部门

局办公室

二、责任人

局办公室主任、相关工作人员

三、权力行使依据

雁峰区水利农机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四、内部职责范围

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办公室主任牵头,其他工作人员参与管理。

五、办事程序

接待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事先报告制度。凡来客需由办公室安排接待的,相关股室应事先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核定就餐标准,安排就餐。需要住宿的,同时安排住宿。特殊情况下,有局领导参加的公务接待用餐,如未能事先跟办公室衔接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事后应补办登记手续。未经办公室安排的接待用餐,其发票办公室一律不签字报销。

六、办事时限

一个工作日

七、权力运行风险及防范措施

1、权力运行风险表现接待工作不报办公室同意进行接待、接待标准超标、商业贿赂,廉政风险点为三级风险。

2、防范措施:接待工作必须由办公室开具接待单,并规定接待标准,结算时必须有经手和两个以上证明人,同时需附接待清单。

八、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追究责任:

1、未经办公室同意进行接待的;

2、接待超出标准的;

3、结算时发票与清单不符的。

4、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商业贿赂的。

(二)责任主体

1、承办人未经同意进行接待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主办共同承担责任;

3、办公室内部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主任为责任人;

4、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究形式

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工作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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