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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促第三批试点企业加快实施能耗在线监测项目
根据省财政厅尽早下达财政资金的要求,我委将于今年3月份研究确定2015年能耗在线监测项目支持计划。请有关市州经信委加强调度,督促已纳入第三批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名单(详见湘经信节能〔2014〕497号文件)的33家企业加快实施能耗在线监测项目,确保项目在3月份能够开工建设,确保在今年5月底前通过“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监测管理系统”实现能耗实时在线监测。
二、组织企业补报能耗在线监测项目
为实现到2015年底对100家企业能耗数据进行实时在线监测的目标,我委计划2015年新增部分企业开展能耗在线监测工作,并在今年3月份安排节能资金予以适当支持。请各市州经信委按照能耗在线监测和能源管理中心备选项目的有关要求(详见湘经信节能〔2014〕435号文件),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所有工业企业(包括国防和民爆行业)补报能耗在线监测项目,对于已经申报过2015年节能量奖励、节能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但未获得2015年节能资金支持的企业也可以申报。
补报流程有关要求:能耗在线监测项目补报流程仍按照湘经信节能〔2014〕48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考虑到时间较紧,市州或省直管县经信委(局)、财政局不需联合行文,只需将项目资金申请资料中的《湖南省节能项目资金申请表》加盖经信和财政部门公章,报送省经信委3份即可。市州或省直管县经信委(局)补报项目截止日期为3月1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并确保所补报项目在3月10日前通过网上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