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区属小学、托幼机构:
为规范我区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下称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我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和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秋季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3〕2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于今年9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接种证查验及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将查验工作纳入常规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新生入托入学报名或转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告知程序,负责收集目标学生预防接种证,提示和督促无预防接种证及漏种儿童的家长及时申请补发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同时,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二、区疾控中心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技术指导,包括接种人员的培训、接种器材和疫苗的准备、质量控制、疫苗接种、补证、AEFI监测与处置等;提前下发查验预防接种证登记报表和补种(补证)通知单,并对接种单位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督导,及时统计上报查验与补种工作情况。
三、预防接种单位要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查验证工作,对遗失/未办理预防接种证的学生给予补证,漏种疫苗进行补种,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同时上报区疾控中心,在接种过程中,要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有效。
附件:雁峰区2016年秋季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方案
雁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