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精准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11-13 00:00:00
来源:区卫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脱贫攻坚部署,扎实推进精准健康扶贫工程,切实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脱贫攻坚有关部署,贯彻执行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原则,全面整合优质医疗资源,对全区所有贫困人口建立医疗“一卡通”,对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户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责任制,根据病患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到实处,精准到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总体原则

  一是签约全覆盖。对全区所有贫困人口建立诊疗“一卡通”,实行医疗签约服务,做到一人一卡,一户一签。二是政策全落实。全面整合医疗资源,坚决落实医保、残联、民政、卫计、财政、妇联等部门有关健康扶贫和医疗救助的政策,确保落实到位,不打折扣。三是帮扶全方位。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牵头、社会参与、医疗机构服务”的全方位帮扶责任体系,确保责任下层,任务上肩,服务见效。四是跟踪全过程。精准健康扶贫要贯穿贫困人口诊疗、康复、生活全过程,切实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识别。一要精准识别到人。各镇、涉农街道和村支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调查摸底,精准掌握辖区患病贫困人口情况,并按照“一户一档、一人一卡、一人一法”原则逐一建档立卡。二要精准识别到病。镇卫生院要按照病种病因,对患病贫困人口进行精确分类,主要分为普通疾病、重大疾病、慢性疾病、特殊疾病等四大类。三要精准识别到点。各医疗服务单位要设立医疗服务救助点,对因病、因残,失去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贫困人口进行点对点帮扶,切实把健康扶贫工作扶到点上。

  (二)精准救治。一是分级治疗。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纳入分级诊疗管理体系。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接收区内二级医院向上转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区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承担相应医疗服务功能的情况下,区级医院要承担其医疗服务功能。镇卫生院。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疑难病转诊以及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二是分类救治。特殊病(重度精神疾病患者和智障人群)、特殊慢性病由三级医院组织专家专科进行救治,特殊慢性病由镇卫生院进行救治。

  (三)精准帮扶。一是扩大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体系覆盖面。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精准扶贫与义诊实物救助相结合、精准扶贫与卫计惠民举措相结合、精准扶贫与深化卫计改革相结合、精准扶贫与医疗救助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分层级帮扶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将政府兜底对象、城乡贫困对象、特殊对象“三类对象”纳入医疗救助体系,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二是加大重度精神疾病患者和智障人群救助力度。坚持医疗救治为主,生活救助为辅的原则,实行“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每月为肇事肇祸重症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发放补助200元。

  (四)精准服务。一是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在区级公立医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对贫困家庭病情危重需采取紧急救治的急诊患者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及医疗机构认可的其他人员,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二是推行“一站式”家庭医生负责制。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采取团队签约服务方式,重点对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一站式”医疗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推行分级诊疗,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家庭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协调上级医院优先安排就诊。

  (五)精准互通。由区扶贫办牵头,建立贫困人口信息互通系统,信息直通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医疗单位及对口扶助支援单位,信息平台直接显示贫困人口看病、就业、家庭经济收入等综合信息,有利于责任单位、责任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更有利于区政府帮扶决策及部门问责。

  四、具体分工

  (一)区扶贫办。区扶贫办作为全区精准健康扶贫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协调调度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保中心、区卫计局、区残联、区妇联等部门开展精准帮扶工作,为贫困人口提供扶贫政策协同、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区医保中心。负责落实提高贫困人员医保待遇享受,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贫困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补偿标准:3万元(含)以内、3万元-8万元(含)、8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按55%、65%、75%、85%的比例报销;年度大病保险封顶线为20万元。所有贫困人员在扶贫定点的区内镇卫生院门诊报销300元/年。落实2017年已住院人员未享受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部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可在大病医疗保险补偿基础上再次享受精准扶贫医疗救助。

  各扶贫定点医院分筛出来的慢性病患者,可向区医保中心申报特殊门诊,办理特门定点。各扶贫定点医疗机构按特门标准予以提供特门药品。

  (三)区民政局。负责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进行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按当年参保标准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特困供养对象按当年参保标准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患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2000至3000元的临时救助,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

  (四)区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健康扶贫帮困工作。做好对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对视力残疾人提供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免费帮助残疾人安装大小腿假肢、免费配送各类辅助器具,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五)区卫计局。组织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联体对贫困患病人口开展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救助等工作,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确定一所定点医院、确定一名家庭医生、签订一份承诺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一份健康档案)。

  (六)区财政局。区政府从扶贫资金中切出100万元成立精准健康扶贫保障基金池,由区财政局和区卫计局共同制定精准健康扶贫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该基金主要用于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包的支付;对患特殊重大疾病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贫困户,经民政救助后再适当救助。特殊贫困病人承担的自费部分,联点单位和后盾单位也要适当给予救助。

  (七)区妇联。负责单亲贫困母亲和单亲贫困儿童救助工作,牵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为35—64岁的已婚育龄农村妇女提供免费“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八)公立医院。作为健康扶贫的主要载体和服务窗口,为贫困人口提供全方位医疗保障和个性化签约服务。三级医院要通过组建医联体形式,帮扶区级和镇医院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1-2个重点专科(或专病),有针对性的培养医务人员,以提升基层医院服务能力,并派驻有影响力的专家全程参与签约服务,以提升签约的可信性和权威性。

  如上级出台新的政策,区级将作相应调整。

  五、组织实施

  (一)初摸初排阶段。8月初,各镇、涉农街道卫生服务单位要组织乡村医生深入村组对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查病种病因进行摸底排,精准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力求做到数据准确,病种清楚,将摸排结果及时上报区卫计局。

  (二)确定签约医生。9月上旬,各镇、涉农街道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要根据乡村医生上报的贫困人口病患数据和名单,安排专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到贫困人口病患家中进行走访,介绍家庭医生签约方面的政策,确定签约医生人选,做好签约实施工作。

  (三)确定帮扶措施。9月中旬,家庭医生要为签约对象制定健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一人一卡,根据签约对象病情制定治疗方案,能一次性治愈的,主管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要就近安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医联体三级医院帮扶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实施精准健康扶贫领导小组,由区长何子君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张伟、常务副区长李健、副区长陶朝晖、副区长刘浪涛任副组长,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保中心、区卫计局、区残联、区妇联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涉农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涉农街道也要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卫计办、医疗卫生单位、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实施精准健康扶贫领导小组。

  (二)严格督导考评。区政府组建精准健康扶贫工作联合督导考评组,对联点扶助单位和各镇、涉农街道及全区医疗机构健康扶贫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效果不明显的,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及时通报;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由区监察部门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整合社会力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支持引导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为患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充分发挥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整合社会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为贫困家庭送医、送药、送温暖。

  (四)加强宣传交流。全区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全面准确地解读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和工作要求。区扶贫办要制作《雁峰区贫困人口医疗扶助指南》,力求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人人皆知;及时发现、挖掘、总结、推广健康扶贫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脱贫攻坚凝聚强大工作合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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