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说
2014年8月29日,省政府在郴州召开了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确定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在全省统一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政府的会议精神,在全市开展治超工作,我们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起草了《衡阳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㈠制定《方案》是全市开展治超工作的需要。衡阳是全国45个公路主枢纽城市之一,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0659公里,公路网络四通八达。近几年来,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日趋严重,损坏公路十分严重。超限超载车辆是公路的第一杀手,治超仅靠公路部门一家治理,难以达到治理效果,必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源头治理,严控路面,责任倒查”的治超工作机制,将治超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实行集中综合治理,才能确保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㈡制定《方案》是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交通安全、运输市场及汽车生产秩序造成极大危害,不仅诱发大量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危害了公路和公路桥梁的安全,缩短了公路和桥梁的使用寿命,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车辆超限超载导致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致使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这些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开展统一集中综合治超工作是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㈢制定《方案》是明确职责和落实工作责任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通知要求,治超工作由地方政府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实行综合治理。制定本《方案》能更好地指导全市开展治超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的依据
㈠治超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16号);
⒍《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㈡治超方面的有关政策
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
⒉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219号);
⒊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
⒋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577号);
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90号);
⒍湖南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湘治超办[2007]8号)。
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88号
三、《方案》起草过程
为了加强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我局学习和借鉴了郴州治超经验,去年底市公路局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提出了加强综合治超的意见,请求市政府出台治超方案,以指导全市开展治超工作。根据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安排,市公路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治超政策,起草了《方案》的初稿,2014年5月初,在全市公路系统征求了意见。2014年5月27日,市政府召开了制定《方案》的征求意见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县长和市直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针对部分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再一次对《方案》进行了修改。2014年8月29日,省政府在郴州召开了全省治超工作会议,我们又按照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治超工作方案,对《方案》进行了第三次修改。
四、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省治超工作方案的要求,交通、公路、公安、交警、发改委、经信、工商、质监、安监、国土、住建、财政、煤炭、法制、监察纠风、新闻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能开展治超工作外,我们还借鉴郴州等外地的做法,将农机、物价等部门纳入到集中综合治超范畴,其原因是:
一是农用车辆改装后,能够超限超载运输,农机部门负有监管的职责;
二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超限超载车辆损坏公路需要赔偿,为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物价部门应加强对超限超载收费政策的监督。
衡阳市公路管理局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