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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事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一般在30分钟内办结。

三、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查看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事时限(一般办理时限为35日)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四、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理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时限。

五、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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