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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管区):
为贯彻落实市、区控违拆违相关精神,提高我镇控违、拆违工作效能,有效遏制新增违章,逐步消除违章存量,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改善我镇面貌,提升我镇形象,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下发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准确把握我镇控违、拆违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基础上,确保“两违”零增长,拆除旧违建为工作目标,继续推进我镇控违拆违工作,实施动态拆除,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出现。
二、工作职责
1、各村、管区每天都要对所辖区域进行巡查,巡查时不能留有死角,每个村民小组、每个屋场,都要巡查到位。
2、在本辖区内发现任何“两违”现象,村、管区要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事后再用书面形式加照片报到镇城建站。
3、村、管区干部要向村民宣传村民建房和控违拆违相关政策。
4、镇控违拆违执法大队拆除违章建筑,村、管区要进行后续的监管。一是要监管拆违大队拆除是否到位;二要拆除后的监管工作由村、管区负责。
5、违章建筑拆除后,村、管区要做好违建户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不出现大的负面反应。
三、责任追究
1、建房户在开挖宅基地运输建筑材料时,村、管区干部须及时向镇城建站报告,如未及时上报,被镇执法大队发现,镇分管领导将对该村、管区分管责任人进行约谈。
2、对于违章建筑墙体在1.2米以下的,村、管区干部未及时报告的,将约谈该村、管区书记、主任及分管领导。
3、对于违章建筑在1.2米以上,3米以下未及时报告的,由镇纪委按区《五个坚决查处》要求启动问责程序。
4、出现未及时报告违章建筑墙体超过1.2米及以上的拆迁费用由村、管区负责,100平方米以内的违章拆除经费为1000元,100至150平方米的拆违经费为2000元。
5、钢结构棚违建发生后,村、管区要在24小时内报城建站,由镇执法大队拆除,超过报告时限的,拆除经费由村、管区负责。
四、考核奖惩
1、对年内未出现“一户一处100平米”违章建筑的村、管区由镇发放控违拆违奖金,大村800元/月,小村600元/月(福龙村、兴隆村、岳林管区),跃进管区和两个社区不参与考核。
2、年终结账时,一旦出现村、管区“一户一处100平米”以上的违章现象,又没有及时拆除的奖金全部取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健全工作机构,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推广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对违法建设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利用宣传车、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和手段,广泛进行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依法依规,确保稳定。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群众利益,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要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应急机制,要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违法建设拆除,确保整治工作安全稳定。
岳屏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