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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顺昌印务有限公司年产4万令纸印刷品、130万个包装盒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0年3月16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顺昌印务有限公司年产4万令纸印刷品、130万个包装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799113

  联系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阳市顺昌印务有限公司年产4万令纸印刷品、

130万个包装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衡阳市雁峰区光明路20号

建设单位

衡阳市顺昌印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本项目租赁衡阳市雁城华强电器照明有限公司位于衡阳市雁峰区光明路20号厂房进行本项目活动,主要建设有裁纸车间、印刷车间、装订车间及纸盒生产车间,项目内设有员工食堂,供员工中餐,项目内员工均不在厂区内住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挥发的有机废气:印刷废气(G1)主要来源于油墨中的可挥发性烃类矿物油以及润版液中的可挥发性溶剂;胶装废气(G2)主要由加热过程中聚合物断链和单体、低聚体的释放产生的;裱糊废气(G3)主要来源于使用的粘合剂(黄胶、果冻胶及胶棒)中的可挥发性烃类物质挥发产生;设备清理废气G4主要由洗车水中可挥发性溶剂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主要集中在印刷车间内产生。企业目前暂未针对项目各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所有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根据现场调查,由于项目车间布局较分散,故本环评仅要求建设单位针对印刷车间顶部安装集气管路对印刷车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后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1#)外排(排气筒设计风量为10000m3/h),切割、胶装车间及包装盒压型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的有组织废气废气排放速率为0.071kg/h,排放浓度为7.1mg/m3;印刷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速率为0.0362kg/h;切割、胶装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速率为0.019kg/h;包装盒压型车间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速率为0.0048kg/h。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地面保洁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先隔油处理)及保洁废水依托租赁建筑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引至铜桥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湘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声环境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运行时,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收集后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厂区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营运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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