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湖南铭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锂离子负极材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0年4月1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铭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锂离子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799113

联系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铭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锂离子负极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衡阳市雁峰区衡山科学城研发创新区A4栋4楼

建设单位

湖南铭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湖南铭东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在衡山科学城研发创新区A4栋4楼建设年产3000吨锂离子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租用衡山科学城内已新建的空置厂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锂离子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烧结和石墨化工艺均委外处置,不在本厂内进行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

①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搅拌、球磨产生的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最终很少量以无组织方式排放。同时定时采用吸尘器对散落在地面周围进行清洁处理,通过加强厂房通风换气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成分较为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铜桥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外排湘江,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气流搅拌机、振动筛等,各类设备经选型、合理布局、隔振、减振等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材料和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其属性进行综合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小。生活垃圾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