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2020年雁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一、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申请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雁峰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无年龄限制);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雁峰区;

3、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贷款期限

按学制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三)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贴息政策

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三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雁峰区学生资助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三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雁峰区学生资助服务站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雁峰区学生资助服务站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4)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5、持雁峰区学生资助服务站《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按要求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雁峰区学生资助服务站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校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申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雁峰区学生资助服务站。

、特别提醒

(一)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和保管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已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学生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学生个人信息以及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学生应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

(六)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电话、就业信息、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

(七)如借款学生的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及时前往雁峰区学生资助服务站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详情可查询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雁峰区学生资助服务站:0734-8799069

 

雁峰区学生资助服务站

○二○年十八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