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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01110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嘉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799113

联系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嘉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衡阳市白沙工业园雁峰工业项目集聚区兴业路

建设单位

湖南嘉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嘉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衡阳市白沙工业园雁峰工业项目集聚区

投资情况:总投资为2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约560m2,其中危废贮存仓库占地面积540m2,其功能包括称重、分类、暂存同时配套相应环保措施及风险设施;办公室占地面积18m2(3m*6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铜桥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回用作场地洒水降尘和绿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扬尘、燃油机械及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NOX、CO和THC等大气污染因子。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选择优质设备和燃油,提高各类燃油机械的使用效率,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可有效减少该部分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减缓措施:夜间严禁高噪声设备施工;合理优化施工布局,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设临时垃圾箱,定期收集工地内产生的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统一送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1)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道路扬尘、设备、车辆燃油废气、有机废气。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等降低道路扬尘影响;同时采用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选择达标排放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定期保养来减少燃油废气影响;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铜桥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厂房做隔声处理,安装隔声门窗;车间内各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源设备远离厂区边界,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4)运营期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抹布、手套等与项目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一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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