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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盛世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稳定沙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1125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盛世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稳定沙扩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799113

  联系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阳盛世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稳定沙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山林村石子村民组

建设单位

衡阳盛世通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恺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本扩建项目拟建于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山林村石子村民组,对现有项目进行扩建,现有工程建设内容不变,扩建内容为:增建一条稳定沙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9万吨稳定沙。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稳定沙。扩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3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于施工期时间有限,影响范围以局部污染为主,因此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对扬尘、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治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这样可将污染减少到较低程度。

(2)运营期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收集后经七级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各类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均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项目营运期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呼吸粉尘、投料粉尘、砂石堆放、装卸扬尘及物料搅拌粉尘。

①水泥筒仓呼吸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水泥筒仓粉尘产生量为0.54t/a(2.7kg/h)。水泥筒仓设置仓顶滤芯式除尘器,该设备除尘效率可达95%,处理后废气于筒仓顶呼吸口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27t/a(0.12kg/h),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投料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料进入混凝土混合机粉尘产生量为0.81t/a(0.45kg/h),项目原料以输送机供给料,项目针对砂石上料及皮带转载点均进行密闭,同时配套喷淋装置,对产生的粉尘抑制效率可达90%,少量粉尘外溢无组织排放。则项目上料输送过程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081t/a(0.045kg/h),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物料搅拌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各种物料经比例调配和称重后进入混凝土混合机进行搅拌,物料混合搅拌工序粉尘产生量为0.855t/a项目混凝土混合机采取全封闭搅拌与湿料搅拌,可去除约80%的粉尘,项目在搅拌机上方配套安装一套布袋除尘设施,除尘效率可达95%以上,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量0.00855t/a,排放速率为0.005kg/h,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砂石堆放、装卸扬尘

本项目砂石堆场采用位于生产厂房内三面围挡,并安装水喷淋设施,降低装卸时产生的粉尘量。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砂、石料(粒料)贮存起尘量0.01~0.02kg/t,本项目按0.01kg/t估算,项目石粉、石料等年用量为81002.713t/a,则砂石料堆场装卸粉尘产生量为0.81t/a,由于砂石料堆场采用钢结构厂房且三面围挡,在卸料时洒水降尘的情况下,80%~85%的粉尘可自然沉降,按80%粉尘自然沉降,则本项目砂石料堆场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162t/a(0.09kg/h)。

综上,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后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器等措施后,声源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东、南、西、北侧及西南侧居民点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池渣、砂石分离器分离渣、废润滑油、生活垃圾。

其中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外运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砂石分离器分离渣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润滑油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5)合理性分析

①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稳定沙加工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所选用机械设备未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中,无淘汰、落后设备。

②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占地为临时用地,选址于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山林村石子村民组,总占地面积约为8000m2。区域内电、路等相应配套设置齐全,基础条件充足,政策环境优越。项目厂址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无特殊环境敏感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子。本项目平面布置充分利用现有厂区空间与资源,工艺流程顺畅,功能分区明确,交通运输条件便利。本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符合周边环境要求。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③平面布局合理性

项目厂区大体成矩形,厂区出入口位于项目厂界南面,原有的生产线位在厂区的中心,扩建后将在原有生产线北侧新设一条生产线;办公区厂区南面,厂区西边原料堆场,七级沉淀池位于厂区北侧。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根据噪声预测可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平面布置充分利用厂区空间与资源,工艺流程顺畅,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平面布局合理。

4、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总平面布置合理可行,项目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了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小,在落实各项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周围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范措施、搞好"三同时"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整体上符合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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