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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宏昌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市宏昌港务码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1年2月20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宏昌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市宏昌港务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799113

联系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阳市宏昌港务码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木昌组

建设单位

衡阳市宏昌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木昌组,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码头总占地面积为14.12亩,建2个500吨级泊位,其中南面两个泊位为目前正在使用的主要通过固定式起重机运输铁矿石、钢材、钢管、玉米和大豆的,北面1个泊位目前已经建好明年开始投产,主要是通过胶带输送机运输石子和砂。码头不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装卸货种目前主要有散货(铁矿石)、杂货(钢材、钢管)、杂粮(玉米、大豆),明年开始增加石子和砂的进出口运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码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用水;船舶油污水、船员生活污水交由指定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码头水域排放;码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掏外运。因此项目没有外排的废水,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经本次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粉尘贡献浓度与本底叠加后的预测浓度均小于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最大浓度点和敏感点预测浓度能满足标准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计算结果和取值规范,本项目装卸区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50m。经过现场踏勘,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本项目防护距离能够得到满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请业主、当地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落实。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次项目无组织单元废气排放无超标点,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沉渣,由企业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船员生活垃圾由当地部门指定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建成后,东、西厂界噪声昼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但是东厂界噪声夜间声贡献值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居民点昼、夜间噪声叠加后分别为54dB(A)、44.2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的影响不会太大

二、项目符合性与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阅,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包含周边两个码头港埠码头和鑫阳码头原本是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已经将此三座码调出生态红线,详见附件5、6,故本项目目前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亦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因此,项目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

3.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治理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本项目废水排放,废气、噪声经治理之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影响

4.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已经建成其运行过程中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5.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湖南省新增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湖南省新增1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及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

6.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木昌组,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符合国家用地政策。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供水、供电、通讯等条件均具备,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本项目平面布置充分利用厂区空间与资源,工艺流程顺畅,功能分区明确,交通运输条件便利。同时本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合理利用后不外排;无组织废气可控制在厂界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符合周边环境要求。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

7.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按照生产线来进行布局,平面布置能保证厂区内物流和人流畅通,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方便,生产顺利进行,生产设备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布置均考虑了减少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三、环评总结论

湖南省衡阳市宏昌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在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在该地的实施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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