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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五批X430000201811****21号和第二十五批X430000201811****47重复投诉件整改完成情况及申请销号的报告

衡阳市配合中央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4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五批信(电)X430000201811****21号和中央环保督察第二十五X430000201811****47重复投诉,现就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1、衡阳市雁峰区省道214线至衡南县的湘江岸边混凝土工厂等数十家工厂废水直排湘江,水污染严重(X430000201811****21号)。

2、衡阳市邦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S214线沿湘江上游近5公里处有7处搅拌场、砂场、水泥厂,污染河流,影响居民饮水问题(X430000201811****47)。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五批信X430000201811****21号和第二十五X430000201811****47号,反映雁峰区省道214线湘江岸边数十家工厂废水直排湘江环境举报问题后,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政府办牵头召集区住建局、岳屏镇政府、环保雁峰分局速速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对S214线沿河企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逐个调查核实。事后,区住建局、岳屏镇政府、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S214线沿河五家混凝土搅拌站(衡阳市建发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衡阳衡洲仕君建材有限公司、衡阳市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江商砼有限公司、衡阳市盛创混凝土有限公司)、二家化工企业(衡阳市邦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衡阳市萤光化工有限公司)、二家砂场(衡阳市裕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岳屏砂场)污染处理设施设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调查。经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沿河五家混凝土搅拌公司无搅拌生产工艺废水产生,产生的只是泵车冲洗水、冲洗设备及地面水和生活废水,而泵车冲洗水经沙石分离机水沙分离后,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不外排,冲洗设备及地面水经场内收集沟汇集后回抽至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也未外排。仅只有生活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通过总排污口排入湘江。二家砂场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二家化工企业,萤光化工实际是一个仓储企业,只作少量酸液稀释,没有生产废水外排。而邦友化工建有一套日处理废水量1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现每天实际处理生产废水60吨左右,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并经检测合格后,再向外排放。

综上调查核实,沿河企业有废水排放问题属实,但废水直排湘江问题不属实。一沿河五家混凝土企业均办理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无搅拌工艺废水产生,场内地面冲洗废水也经收集回用不外排;外排的仅只是生活废水和山雨水;二萤光化工办理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是一家仓储企业,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不存在废水排放问题;三邦友化工办理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其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置达标后再排放,也不存在废水直排问题;四裕华建材办理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其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同时,据沿河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数据表明,污染因子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其他环境问题,如岳屏砂场虽然其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但尚未办理环评手续、且废水收集不彻底和衡阳市华江商砼有限公司废水收集不完善问题。

三、前期整改情况

  一针对衡阳市华江商砼有限公司大门处,存在的少量地面洒水从高处流向低处马路上的问题,当天区住建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洒水流出对场外马路造成影响。已在大门口修建收集沟,将地面洒水收集进沉淀池回用,解决了地面洒水流出对场外马路造成的影响。二岳屏砂场尚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砂场建设指挥部负责牵头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针对砂场存在的场内废水收集不彻底,有部分场内废水(冲地和机制砂堆放处的渗出水)流入雨水沟,排入外环境问题,环保雁峰分局已于2018年10月31日就分别对二个标段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通知书》(雁环责停字[2018 ]14、15号),责令二个标段立即停止生产,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好整改方案,立即启动整改工作。2019年,区政府通过与市政府及省市资规、生环、林业部门的多方沟通协调,省林业局对岳屏砂场林地问题作出罚款90万元处理后,批准其林地使用手续,岳屏砂场取得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年9月27日,岳屏砂场获得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雁峰区岳屏砂场年生产90万吨机制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批复。同时,添置四台脱水回收一体机,通过脱水回用降低制砂生产环节的废水排放量,并对相关废水收集池进行开挖扩建,筑设挡水堰将场内排水沟与雨水排污沟进行封堵隔断,有效防止了场内含泥废水排入雨水排水系统。同时将生产区用于废水泵送的塑胶管进行固定填理,确保了对生产作业废水排放收集的有效性管控。三邦友化工已于2020年8月就全部停止生产,并于同年10月拆除生产设备,完成搬迁入园工作。

四、暂缓销号的原因

2020年12月10日,省厅在对S214线沿河5家搅拌站,2家砂场和2家化工厂开展整改销号核查时发现,九家企业虽然开展了整改工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㈠慧江搅拌站:雨污分流不彻底,边沟设置不规范,水沟内堵塞严重;物料未完全入棚,部分露天堆放,未覆盖;废渣露天堆放,无防护措施。

  ㈡岳屏沙场: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沙场已停工半年,无国土用地手续,但林业和环评手续已办;物料未覆盖,生产加工段未密闭。

  ㈢盛创搅拌站:雨污分流不彻底。厂门右边雨水沟内堆满杂物,部分水沟内堵塞严重。搅拌站后方废渣露天堆放。

  ㈣华江商砼:物料未完全入棚,部分露天堆放。

  ㈤邦友化工:"两断三清"不彻底,仓库还有产品堆放,部分设备未拆除;场调结果合格。

  ㈥荧光化工:未生产,主要是仓储功能;仓库未有效密封,仓库周边雨水沟已全部堵塞,管理缺位。

  ㈦衡州商砼:物料未完全入棚,部分露天堆放;废渣露天堆放,无龟背坡;雨污分流不彻底,小部分废水排入雨水沟。

  ㈧裕华建材加工场:原辅材料未覆盖,生产加工段未密闭。

㈨南方新材料:雨污分流不彻底,厂区边沟设置不规范,厂区脏乱,污水横流。

综上存在的问题,省厅建议暂缓销号。

五、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省厅暂缓销号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复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雁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在相关责任部门督促下,各企业单位对表对本开展整改,现已完成了以下整改工作:

㈠慧江搅拌站:1.新搭建了废渣棚,并在废渣堆放棚门口修筑了挡水堰,防止废渣水流出污染周边环境;2.新安装了一套废水压滤设备,促进了废水回用率;3.在场内左右后三侧新修筑了雨水沟和废水收集沟,完善了雨污分流措施;4.对未能及时入棚的原材料,采取覆盖防尘措施处理。

㈡岳屏砂场:因国土手续问题,不能搭建"三围一顶"防尘,未完成环评验收,至今未正常开工生产。因砂场办理国土用地手续涉及经费等问题,区政府短期内无法解决,故决定先办理临时用地续,利于砂场完成搭建"三围一顶"整改,完成环评验收。经区政府多番协调,现市资规局已同意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已完成了砂场搭建"三围一顶"所需面积的测量工作。现区政府已筹集资金,待市资规局核算完所需费用后,缴纳所需规费后即可获得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区政府为促进砂场整改进度,己对砂场下发不得擅自开工生产通知,要求其在获得临时用场审批手续后,立即启动搭建"三围一顶"施工整改,在未通过环评验收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否则,依法从严查处。  

㈢盛创搅拌站:1.已将原露天存放废渣处清运回填作为停车场,废渣已入棚存放;2.清理修筑了雨水沟,完善了污分流措施。

  ㈣华江商砼:1.搅拌楼右侧新修建了一个废水收集池,解决场内了废水外溢,污染场内卫生现象;2.己责成其加强管理,物料须入棚堆放。对暂未入棚堆放的物料,己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扬尘影响。

  ㈤邦友化工:1.将原未拆除的部分设备,已拆除;2.将原仓库内未清运的部分产品,已全部清运至新厂;3.拆除设备设施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己清运。

㈥荧光化工: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原仓库搭建的破损防雨棚进行了更换,完善了封闭措施;2.在仓库防雨棚四周修筑了雨水收集沟,实施了雨污分流;3.修筑了场内雨水沟,进一步完善了场内雨水排水系统。

㈦衡州商砼:1.在场内后部修筑了山雨水收集沟引流外排,并对后部场地进行了硬化处理,解决了后部山雨水流入场内,造成场内脏乱现象;2.新修建了一个废水收集池,进一步完善了雨污分流措施,解决了部分废水流入雨水沟隐患;3.已将废渣全部清运至废渣存放棚内,并在前面修筑了挡水围堰,防止废渣水外流;4.对未入棚的物料采取了覆盖围挡防尘处理措施。

㈧裕华建材加工场:1.因土地用性原因,资规部门不允许在场地内搭建厂棚,但己完成对生产加工区域和加工区域外皮带输送机密封处理,有效降低了扬尘影响;2.对场内原辅材料堆放采取了覆盖围挡和雾炮机降尘处理。

㈨南方新材料:1.进一步完善了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在场内左右两侧修筑了雨水沟,并新修建了废水收集池、收集沟和储存罐,确保了场内废水收集循环利用不外排;2.将料仓右侧被砂土堵塞的雨水沟全部清运干净,确保了雨水排放畅通;3.对办公楼前雨水沟设立挡水围堰,防止了场内废水流入雨水沟外排;4.对压榨机房产生的泥浆水采取了隔离引流措施,防止了对场内造成二次污染,解决了场内脏乱污水横流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

为加强雁峰区沿河企业的环境管理,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沿河企业进行巡查督察,有效的掌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湘江水环境安全。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增加联合执法的巡查频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环境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确保不反复、不反弹。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联系人:王文东  13973468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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