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路畅通,保护公路和桥梁的安全运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区决定启用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1年11月8日零时起。
二、电子检测抓拍系统位置
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S219+500
三、违法处罚
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点位将对该路段通行的所有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超速、遮挡号牌或未悬挂号牌、逆行、压线等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实时锁定违法证据。对系统锁定的违法行为,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