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申请人李建军、张华、欧阳春花、万克升诉被申请人
浙江网新帮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的送达公告
被申请人:浙江网新帮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负责人:高云良)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建军、张华、欧阳春花、万克升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2〕第73号、第74号、第75号、第76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6日下午3时30分开庭审理此案(到庭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政府7楼北729室,联系电话:0734-8799173),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案首席仲裁员:张玉娟 仲裁员:段祥平 仲裁员:刘凡。
特此公告。
雁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