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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17年春运客运价格监管工作方案

    2017年春运客运价格监管工作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历时40天。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春运领导小组《关于加强2017年春运期间城乡道路客运价格监管的通知》(湘发改电﹝2016﹞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春运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客运价格监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年全市春运客运价格监管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平安春运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科学组织、和谐春运”的指导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依法监管,狠抓落实,维护全市春运客运价格的基本稳定。春运客运价格是重要民生价格,是春节期间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表现,事关和谐稳定大局。我们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为民务实、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上来,体现在抓好春运客运价格监管在内的民生价格监管工作上来,确实履行市人民政府赋予我们发展和改革部门的职责,坚决打击春运期间客运票价乱涨价行为,确保旅客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确保履职到位,实现客运企业价格管理规范、价格稳定、旅客满意的目标。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抓好2017年春运客运价格监管工作,成立衡阳市春运客运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雷高飞任组长,副主任许云生,党组成员、优化办主任邹庆华,党组成员、副主任肖军阳任副组长。刘益民、肖启明、陈远华、刘晓频、谭建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价格调控科,许云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各城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为办公室成员,价格调控科、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分别负责价格监管、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价格调控科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开展春运客运价格监管工作是全市发改系统贯彻落实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价格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及南岳区发改部门要把春运客运价格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把手”要亲自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监管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畅通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快速查处、回复,疏导化解价格矛盾。认真稳妥解答消费者咨询,疏导消费者价格政策的心理预期,维护社会稳定。

  各县市及南岳区发改局也要建立春运客运价格监管领导小组,铁路车站和城乡道路客运企业要明确领导和专人管理春运期间的客运票价工作。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全市春运客运价格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做到任务到组、责任到人。

  (一)春运客运价格监管协调工作。由邹家华同志牵头,加强与交通、交警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营运和价格矛盾,整合执法人力资源,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执法队伍。

  (二)客运价格规范工作。由许云生同志牵头,价格调控科负责落实。一是落实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厅春运客运价格政策,规范各客运企业价格行为,对平时执行低于政府核定价格水平的客运企业,春运期间要恢复到核定价格的,必须在1月23日前恢复并公示到位,春运开始后不得再借恢复核定票价名义上调票价。二是新增道路客运班线车的票价申报调整,要在1月23日前完成票价调整工作。三是特殊时期确需调整的客运票价应及时按程序做好审核申报工作。四是落实客运价格公示。督促市城区中心汽车站、华新汽车站、王江汽车站、酃湖汽车站和白沙洲汽车站等车站公示核定的票价。五是督促各客运企业做好客运票价一车一公示工作。在市城区各车站始发班次的客车1月24日前要在车厢醒目处张贴规范、准确、无误的票价公示表。

  (三)春运客运价格政策宣传工作。春运客运价格政策宣传工作,由肖军阳同志牵头,陈远华、谭建辉、黄睿、罗会琼负责落实。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在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价格公共服务网公告客运票价调整变动情况、价格监管信息发布工作。

  (四)客运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春运客运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由邹家华同志牵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组织实施,刘益民同志负责抓好组织协调工作的落实,市检查局及城区检查局全员参加,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配合并按责任分工具体抓落实,各县市及南岳区发改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监管职责。

  1、各县市及南岳区春运客运价格监管由各县市及南岳区发改局负责组织与实施。

  2、市城区春运客运价格监管由市检查局牵头组织实施,市检查局、城区检查局、委机关相关科室、委属各单位按责任分工参与抓落实;属检查中发现的违价行为,由各城区检查局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属价格举报的违价行为,由市价格举报中心按规定程序移交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情况紧急的由应急分队会同责任区检查局处理。

  监管具体责任区划分为:

  ①应急分队:刘益民、肖启明为第一责任人,王和云、黄睿、                     罗会琼为队员,负责快速处置突发性涨价行为和落实重大价格投诉、举报工作。

  ②雁峰检查组:周卫平、蒋晓静为第一责任人,                雁峰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三科负责雁峰区行政区域内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③石鼓检查组:吴永跃、赵建军为第一责任人,                 石鼓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一科负责石鼓区行政区域内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④珠晖检查组:王议诚、王邦文为第一责任人,                    珠晖价格监督检查局、举报中心负责珠晖区行政区域内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⑤蒸湘检查组:陈雪冬、王黎明为第一责任人,                 蒸湘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二科负责蒸湘区(包括华新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五)加强价格举报值守工作。春运期间,全市发改系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实行委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心,认真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热情解答票价政策,稳妥化解价格矛盾,对重大投诉或突发性涨价举报,要快速向带班委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委主要领导报告,价格举报中心凌芳同志负责12358、12345、价格公共服务网、政务网、湖南红网等网上投诉、举报的收集、呈报、移送、回复等工作。

  (六)客运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严格遵守客运票价政策规定,是每个客运企业的法定义务。在春运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发改部门、交通部门核定的客运票价,严禁发生擅自调定价行为;不得以低档次车高套票价,短(中)途通售全程票价等变相涨价行为;不得以更换车型为名或者变相包车名义提高票价;不得以雨雪冰冻异常天气为由绕道行驶擅自涨价;不得票价外加收任何其他收费或强制旅客购买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应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单设窗口办理;站内厕所不得收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有偿服务应明码标价;各客运企业应认真做好客运票价的公示,在本站或联售票点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或公示栏公示核定的客运票价,做到公示规范,票价准确无误。出租车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自律意识,不得存在不按规定打表计费或表计外加价收费行为,自觉接受乘客和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与责任追究

  从1月13日起,全市发改部门将会同交通、交警等部门对落实春运客运价格监管工作开展督查,重点是客运企业站、场、码头票价公示、客运班线车内价目表的落实、核定票价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有超过核定票价标准的行为,发现公示票价不到位、超出核定票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到位。各检查组要加大对所属责任区内各客运企业站、场和主要街道路口,重点客运线路的巡查力度,发现有不执行价格政策规定的乱涨价、漫天要价、恶意抬高票价的单位和车主,要依法立案,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社会负面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强化责任追究。在春运期间,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一定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玩忽职守出现群体性投诉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

  今年春运期间,各县市及南岳区发改局要加大春运客运价格监管信息报送力度,从1月13日开始,各县市及南岳区发改局、 四城区检查局每星期五下午四点钟前要将本星期监管情况、责任区客运票价动态、监管中查处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件及综合情况报市春运客运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遇异常以情况需要及时报送。

  各县市及南岳区发改局要在2月18日前将本责任区总结材料报市春运客运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价格调控科要履行办公室职责,及时将监管情况整理报送市政府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于 2月19日前报送监管工作总结材料。

  要在落实监管信息报送的同时,加大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公布特殊时期运用价格政策疏导价格矛盾措施,引导乘客对价格变动的心理预期,及时办理各类媒体曝光的价格投诉案件,凡是媒体披露的价格违法案件,一律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到媒体并向社会公布,及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势依法监管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监管后勤保障

  春运期间,市直和各县市及南岳区发改局要安排监管工作经费,检查用车辆和假期应急车辆的保障工作,委本级的后勤保障工作由肖军阳同志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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