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 > 计划规划 > 计划规划

雁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2021年2月18日区委常委会和3月2日雁峰区2021年第一次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区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强化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明确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

1.持续推进“书记区长双交办制”各镇街及区相关成员单位要定时定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隐患问题大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实行分类分级,一般隐患问题由镇街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研究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由区安委办统筹,区委书记、区长将亲自签发交办函,将隐患分镇街、分行业、分区级分管领导及联点村社区领导共四级交办。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人力、财力、物资的投入和保障,科学研究治理隐患问题的方案和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2.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制。对区级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实行月通报制,镇街实行周通报制。通报内容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核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等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涉及全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 区委、区政府或区安委会认为应及时通报的其它重要事项。通报主要采取会议通报、发文通报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可视重大事项的紧急程度、关注程度灵活确定,被通报单位应当及时对通报事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区安委办。3.实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各镇街及区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区安委会主要领导述职并递交书面述职报告。述职的主要内容:主要负责人报告每半年和年度与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职责履行情况,分管负责人报告本单位、本镇街安全生产监管等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和履职履责情况。述职报告内容应实事求是,正视工作中的矛盾和不足,找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1.0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应当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事故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事故报告按照省市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有序,并按事故报告内容规范进行。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职履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把好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关口,确保不出安全生产事故。一旦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主要负责人要向政府党组作深刻检讨,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区安委会将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约谈后对安全工作任然麻木不仁,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督查督导

根据市、区安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今后将固定安全生产督查督导工作。

√每年2月,由区安委会组织,各部门分条线(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查。

√每年6月(七一前夕),提请区委常委会组织,由全体区委常委牵头,分别对各镇街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

√每年9月(国庆前夕),再由区安委会组织各部门分条线(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每年12月(元旦前夕),再提请区委常委会组织,由全体区委常委牵头,分别对镇街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导。

各镇街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扎实开展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力做好迎检准备,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确保不出纰漏。

三、强化三年行动                             

进一步强化细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一是各镇街要在三年行动专题基础上增加“打非治违”专题,9个牵头单位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自的专项方案中增加“打非治违”内容,不另行制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二是区直各牵头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月一会商,一月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各项举措,全力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每月月底要按时上报“一个汇总两个清单”,连续2次未按时上报的单位将全区通报,3次未报将进行约谈,4次未报将进行黄牌警告。

四、严格打非治违

要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为契机,加强“两法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各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每2个月至少上报一个“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区直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合法就要管非法”的原则,狠抓打非治违工作,并及时报送典型案例,各镇街要敢于斗争、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雁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