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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四届第五次会议第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单位文件编号(分类:B

 

 

李剑锋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对办理今年交接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一是组建了专门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在收到该提案后,我局立即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4号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提案办理落实,并设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和协调提案办理工作,研究落实提案办理答复,切实加强了承办工作的领导力量。二是实行目标考核,落实责任机制。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按照办理工作要求,及时明确提案办理的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落实了主体责任,确保了工作质量。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根据提案办理要求,我局对提案涉及的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管的提案内容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理清办理工作思路,对于提案人提到的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管的提案主要问题中涉及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问题一一梳理,形成了讨论稿,并提交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制定以下具体操作:

(一)确定落实重点对象。整治的范围:全区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小餐饮店。

(二)确定落实提案提出的问题。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小餐饮店卫生差”的问题

2、“产品质量没有保证,劣质杂牌食品较为泛滥”的问题

3、“小餐饮店前厨后店、没有防蝇门帘”的问题

针对提案这几点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举办餐饮行业培训,教育和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和食品加工制作。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节日、食品经营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婴幼儿配方乳粉规范排查、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60人次,检查小餐馆182家次,农贸市场14家,大型商超9家,农村小商店91家,抽检农产品145个批次。对学校食堂32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校园周边发放小餐饮经营许可证10家,并对校园周边家庭托餐、私房菜等8户食品经营进行了许可备案。督促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餐饮食品安全。同时,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不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三是开展抽检监测。每年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食品行业卫生监督监测,侧重餐饮服务环节中的薄弱环节和高危食品,及时了解餐饮食品安全现状,分析评估餐饮食品安全形势,预测预警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积极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推行分级管理。提高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行业的覆盖面。以量化分级管理的各项指标作为现场执法检查的行动指南,通过日常检查,前期摸排,整理出正反面典型,督促未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全面规范餐饮服务单位持续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制度流程,推动全市餐饮业卫生安全状况的不断改善。

五是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受理、快速处理消费者的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三、办理对部门工作的促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委员的关注关心转化为工作动力,持续发挥部门职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决打击辖区食品安全隐患单位,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0922

 

责任领导:王智                    具体承办人:刘芳冰 

联系电话:2895685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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