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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雁公交[2020]46B

 

秦庆伟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城区主干道“斑马线”处增加电子抓拍设备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建议内容后,大队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综合业务中队冯平为具体承办人,分管秩序副大队长陈洪新为责任领导,开展现场调研,提出解决方案。

二、问题落实解决情况:

您提到的关于在蒸阳南路六一小学至黄茶岭菜市场地段斑马线处增加电警抓拍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很有必要,特别是蒸阳南路雷公塘六一小学路口斑马线处,学生、老师及家长过街需求大,行经车辆较多,为了确保师生、家长过街安全,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减少事故发生,我队已向支队领导递交了请求报告,拟在此处增设一套按钮式行人过街信号灯,并加装一套不礼让行人电警抓拍系统,同时大队对整个辖区主干道斑马线处需加装不礼让行人电警抓拍系统的路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形成需求清单报支队科研所,目前支队正在统计汇总全市区需加装不礼让斑马线电警抓拍系统的数据,形成报告经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按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三、办理对部门工作的促进情况: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峰大队

2020910

 

 

责任领导:陈洪新                    具体承办人:冯平

联系电话:18007349146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1),区政府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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