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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雁执〔2021〕16号(分类:A)


刘丹、周静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文明停车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市民规范停车意识,引导居民规范停车,有效缓解辖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

二、加大投入,完善规划。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区有关停车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要求,针对停车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的需求情况,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和不占用盲道的情况下,坚持"能划就划"的原则,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停车设施供应体系。

三、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持续开展"雁阵行动",通过联动执法、教育引导、增加严管道路等措施,对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暂扣或搬移至指定位置。截至目前,共拖离乱停乱放共享单车1400余台。

四、加大监管力度。约谈哈啰、小遛、青桔、小雁等共享单车公司,要求各共享单车公司控制共享单车的投放数量,并优化共享单车的电子围栏,使共享单车只能在规定的车位内停放。同时,各路段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理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

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6日





责任领导:彭亮                      具体承办人:熊丹

联系电话:0734-8156232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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