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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雁执〔2021〕9号(分类:A)


王亚利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社区卫生经费的问题》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加强对社区市场化作业公司管理,对农村垃圾实行定点收集,提高收集车辆作业频次,做到日产日清。

2.开展对塑田社区第五组环卫作业工作的指导,有效提高社区环卫作业质量。

3.建议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并增强环卫作业工人年轻化。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6日






责任领导:孙孝德                   具体承办人:熊丹

联系电话:0734-8156232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1),区政府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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