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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雁执〔2021〕10号(分类:A)


刘俊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湘南汽配城区域文明使用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规范停车,文明使用停车位的宣传,共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呼吁广大商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在方便自己时,也要给予他人方便,避免因不规范停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市民和沿街商家共同努力营造有序、文明的公共空间秩序。

二、加大执法力度。由于湘南汽配城地段属于红线范围内,经同意后由开发商对门店外自行施划停车线,雁峰街道城管执法队员加强日常巡查,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劝说教育警告,指出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服从的商户强制清理各类占位障碍物和地锁,恢复泊位停车功能,并根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加强联合执法。雁峰区城管执法局雁峰中队联合城管警察雁峰大队加强对人行道上不规范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劝离,对拒不驶离或找不到驾驶员的进行抄牌锁车。

据悉,中交振华智慧停车(衡阳)有限公司将建设衡阳市城市级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平台,对现有的路内行车道、人行道泊车位及将施划的路内行车道、人行道停车泊位实行收费,以促进市民文明规范停车。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6日



责任领导:彭亮                     具体承办人:熊丹

联系电话:0734-8156232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1),区政府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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