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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雁建建复〔2022〕 9号(B类)


王仕建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场的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业主自筹自建,部门联合把关。根据《衡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衡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市城区增设电梯相关工作由各城区推进落实,区政府在2021年5月份成立了雁峰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领导小组,我局负责牵头各职能部门实施。依据细则内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业主达到意愿征求条件且业主自愿的情况下,向区政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我局会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地勘察,并组织各职能部门、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业主代表召开联合评审会,严格把关加装电梯质量安全关口。

二、加大对第三方公司的资质审查。在加装电梯的申请及生产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衡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在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房屋质量、地基及钢结构等技术环节上依规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检测,依法出具各类评估报告,为加装电梯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同时,我局将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及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监管制度,现正在探索实行项目监理管理模式。从严要求第三技术服务公司,凡无资质、有不良信用的企业,将不采用技术服务,落实资质管理制度,确保加装电梯工作安全、高效。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验收制度。在加装电梯的生产过程中严格实行阶段验收及质量监管,重点在地基承载力、钢材、混凝土标号等环节进行质量检测,其中事前、事后验收必须实施检测,并出具评定结论。另同步要求业主方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施工方的日常约束,共同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感谢您对雁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




责任领导:康俊武              具体承办人:王秋华

联系电话:0734-8602083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1),区政府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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