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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雁建提复〔2020〕3号 (B 类)


全灵芝、刘昱汐委员: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我区已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体制。根据"三定方案",区住建局设立物业管理股,由分管副局长负责,配股长一名、办事员两名,具体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统筹和日常工作。各镇街由分管领导负责,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各社区明确物业专干,形成了一支专业、高效的物业管理工作队伍。

二、加大法规制度宣传,落实监管责任。为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2021年10月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联合制定下发了《衡阳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衡发改价调〔2021〕8号),进一步规范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同时,我局严格按照《衡阳市物业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安排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收费标准。下一步,我区将积极推进衡阳市物业行业信用评价系统建设和成果运用工作,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注册上报,纳入统一监管平台,填补物业企业资质取消后行业监管手段的空白。

三、加强监督指导,全力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根据《雁峰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雁政办发〔2017〕7号),我区邀请市物业科领导及市物业协会专家,组织街道(乡镇)分管物业工作领导及专干、社区主任和物业管理专干进行了雁峰区物业管理工作培训,重点学习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通过学习,增强了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和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的能力,明确了街道(乡镇)、社区在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和细化了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备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在辖区内进行政策宣传,促使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建尽建,全面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好局面。

四、结合创文创卫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结合创文创卫要求,扎实推动小区文明风气建设,通过制作宣传栏、电子屏播放、张贴文明规范标语、文明劝导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自觉引导业主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卫生。组织开展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核,将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从业人员的素质统一纳入年度考核,明确物业服务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修养,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感谢你们对雁峰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




责任领导:康俊武             具体承办人:王秋华                      

联系电话:0734-8602083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1),区政协提案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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