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为期4个多月的循环交叉调研检查,近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全省129个仲裁院中脱颖而出,获得“全省示范仲裁院”称号。
该院充分发挥劳动仲裁调解处理案件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接待来访群众咨询劳动争议处理政策法规830余人,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仲裁40起,其中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纠纷案由34起,工伤保险待遇案由6起,目前现已结案38起,涉及经济标的总金额240万余元。
据悉,我区已全面完成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每个基层调解室都按上级要求统一悬挂仲裁调解标志,并设置仲裁调解工作宗旨和职责公示栏,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统一佩戴工作人员专用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