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委办对辖区内7个街道、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周查月报”制度,即每周督查一次,每月通报一次督查情况,落实督查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督查组围绕四项重点工作抓督查。一是责任落实。督查安全工作分工情况、到岗情况,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情况,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到实处;二是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组通过查看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检查记录、整改记录等资料的方式,确保各乡镇、街道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广、频次高;三是打非治违。督促各乡镇、街道把打非治违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每月排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经常抓、反复抓;四是重点工作。对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大行动”、“六打六治”专项集中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创建、标准化达标升级、综合监管等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我区通过安全生产“周查月报”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各街道、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一方面全面掌握全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履职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为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对安全工作滞后的单位起到监督促进作用,确保全区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