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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雁峰区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 条例》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统领机构编制领域各项法规制度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为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雁峰区以多形式、多举措确保《条例》精神宣传到位、学习到位、贯彻到位,助力全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实学习宣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近期区委书记周玉军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再次专题学习了《条例》,并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的表率,要始终坚持机构编制工作四项基本原则,结合省委巡视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迅速抓好整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整改提升的思路和举措;要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主观能动性,用好用活机构编制,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二是机构编制部门反复学。区委编办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管理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编委会议精神,以多形式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研讨4次知识测试1次,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三是区直部门扎实学。区委编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条例》纳入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媒体宣传引导学。充分利用党政门户网、微信工作交流群、QQ群等宣传平台,积极宣传《条例》精神,切实增强全区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刚性约束一是对标《条例》重新制定并出台了《中共雁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雁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区委编委和编办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二是围绕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环节,拟出台规范机构编制申报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机构编制部门的管理监督责任权限。三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编制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机构编制核查制度、机构编制管理同其他部门信息共享等制度。

三、加大监督检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强化同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联动,加强《条例》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严肃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坚决督促整改、严格问责追责。近期区委编办牵头对全区各单位的机构挂牌、人员集中办公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三定”规定落实到位的,立行立改。下一步将聚焦长期借调、吃空饷、选人用人等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深入清理,整改提升,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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