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会议。区委副书记张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区政协主席欧阳梅芳等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异动情况的报告,确认李军同志的雁峰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其所担任的雁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会议根据陈骏同志的辞呈,经过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接受陈骏同志辞去雁峰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报雁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会议根据肖家亮同志的辞呈,经过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肖家亮同志辞去雁峰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雁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推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田生为雁峰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过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任前询问、会议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任命何子君同志为雁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陈鸿煦同志为雁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经过会议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何子君同志为雁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决定陈鸿煦同志为雁峰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何子君同志面对国徽,手按宪法,在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了庄严宣誓。
会议决定成立雁峰区选举委员会和岳屏镇选举委员会。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作出了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