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请公开处理时间规定:
①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在当日内进行答复;
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在20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进行答复,如特殊情况要报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批准的可以再延长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③依申请公开答复不了的应由主管部门说明原因。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申请内容明确清楚的,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经补正后申请仍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不再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