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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19日,笔者从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商会上获悉,受连续降雨影响,我市今年已发生各类小规模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2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0余万元。目前,我市地质灾害仍将长期处于高发态势。

据悉,5—7月是我省主汛期,是突发地质灾害高发期。5—6月,受强降雨等强对流极端天气影响,我市发生各类上规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7—9月,受台风影响,极易出现爆发性强降雨天气,易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为了防止出现大规模地质灾害,我市坚持早巡查、早发现、早通知、早避让、早撤离,按照“全面拉网、不留死角”的原则,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做到只要有人居住和经过的地方就要“查”,切实查清切坡建房风险隐患。通过汛前排查,全市目前已查明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785处(其中滑坡1362处、崩塌180处、泥石流16处、地面塌陷58处、不稳定斜坡等其他隐患点169处),受威胁群众近7万。

下一阶段,衡阳市自然资源部门将积极与气象、应急、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研判会商、数据共享,强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精细预警预报和重大灾情协同处置,坚持“一日一会商”“一日一调度”;强化值班值守、宣传演练,提高防灾避灾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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