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领域
一级事项 依 法 行 政 二级事项 行政处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公开主体 雁峰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