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领域 | ||
一级事项 | 依 法 行 政 | 二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
公开主体 | 雁峰区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