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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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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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执法
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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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一级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二级事项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8月6日国务院令第684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开主体
区城管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