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专题首页
公开领域
公开依据
事项目录
当前位置:
雁峰区基层政务公开
>
城市综合执法
对违反城市道路管理规定的处罚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对违反城市道路管理规定的处罚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一级事项
市政公用管理
二级事项
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710号)
公开主体
区城管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