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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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基层政务公开
一级事项 园林绿化管理 二级事项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公开主体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