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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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一级事项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二级事项 单 位 (项目)基 本信息变更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 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公开主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

主办单位: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雁峰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734-816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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